2016年试点班办学层次、学制、专业设置及培养模式(专科)
2016年08月31日 来源: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服务网
专科教育
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,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(市)级以下基层法院(定向招录的“双语”岗位)、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,培养政治素质高、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。
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,学制两年,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。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。
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。
2016年招录时间安排
- 2016年8月 发布招考公告,报名与资格审查
- 2016年9月24日 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笔试
- 2016年9月25日 教育入学考试
- 2016年11月底前 面试、体检、考察和公示
- 2016年12月底前 审批、复试、发放录取通知书
- 2017年2月底前 入学
- 2017年2月底前 各省(区、市)相关部门分别将工作情况总结对口上报中央有关部门